法規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11月8日教育部臺教技(二)字第1100147359A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4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立法總說明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
係於九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訂定發布,一百年十月十三日修正發布。鑑於
近年少子女化趨勢嚴峻,私立學校財務狀況面臨衝擊,且經查部分學校財
團法人專任董事疑有浮濫支領報酬情事,為穩定私立學校財務狀況,避免
專任董事或監察人浮濫支領報酬,爰修正本標準。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