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1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11800947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4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小組置委員十一至十七人,由主任秘書及各單位主管、任務編組主
    管或其授權人擔任。

四、本小組負責通盤檢討本院現有適合委託民間辦理之業務,評估其可行
    性及預期效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