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39
人,瀏覽人次:
89550660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1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11800947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4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00008491號函訂定發 布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20000776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5日教育部教研秘字第1030011667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 、第5點;刪除第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教育部教研秘字第1040001709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1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11800947號函修正 發布第2點、第4點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小組置委員十一至十七人,由主任秘書及各單位主管、任務編組主 管或其授權人擔任。
四、本小組負責通盤檢討本院現有適合委託民間辦理之業務,評估其可行 性及預期效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