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學辦理產業碩士專班計畫審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4年5月16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42201076A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高等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11月2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3014439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 5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94年2月1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40007073B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第 9點,並自民國94年1月5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5年4月17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50027215C號令修正發布第7 點、第 9點、第10點、第11點、第15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6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60154073C號令修正發布第 1點至第3點、第9點、第13點、第15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9年3月16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90035367C號令修正發布第 1點、第3點,刪除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99年8月30日教育部臺高(一)字第0990140379C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4點;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推 動實施要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040078674B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8. 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070114123B號令修正發布第 7點至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9. 中華民國 114年5月16日教育部臺教高(四)字第1142201076A號令修正發 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三、申請資格:
    (一)大學已設有計畫申辦領域相關研究所或碩士班,其相關資源條
          件齊備,辦理成效良好者,得依據合作提案企業之需求共同規
          劃本班,採學校主辦、企業協辦之方式,提出計畫,向本部申
          請開設本班,辦理招生。
    (二)前款所稱企業,指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
          司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法人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