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評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3月8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50026432B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社會教育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