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8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122603260A號令修正發 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2月8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20015195C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9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20174889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6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30168354B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第6點、第8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40162451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6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50137965B號令修正發布 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60140376B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5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70199066B號令修正發布 第5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8.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080139166B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第7點、第9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9. 中華民國 112年8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1122603260A號令修正發 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作業:
          1.申請單位應檢附公文一份、活動申請表一式五份(如附件一
            )、活動計畫書一式五份,於下列期間函報本部申請補助:
           (1)每年一月申請當年度三月至八月辦理之活動。
           (2)每年七月申請當年度九月至次年度二月辦理之活動。
          2.活動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辦理沿革(理念)、實施對象、辦理
            時間、地點、活動內涵及實施方式、詳細流程、計畫參與人
            員名單、預期效益等。
    (二)線上申請作業:申請單位應上傳活動申請表(如附件一)、活
          動計畫書,於申請期間至本部申請補助平臺申請。
    (三)審查作業:
          1.本部於收件後進行審查,審查作業分為初審及複審:
           (1)初審:由業務單位就第二目所列審查重點進行初審,再依
              各案類別邀請學者專家進行書面審查。
           (2)複審:由本部召開複審會議,決定各案之審核結果及補助
              額度,並得視需要請申請單位到場說明計畫內容。
          2.審查重點:
           (1)教育意義。
           (2)活動目的。
           (3)預期效益。
           (4)政策配合度。
           (5)規模大小。
           (6)研習活動聘請講師之資格及簡歷。
           (7)經費編列之合理性(包括申請單位是否明列自籌款,或向
              其他機關申請補助金額)。
           (8)過去執行成效。
          3.審查結果及補助額度:本部得依總體預算編列情形,決定補
            助件數,各案依初審及複審結果,核定補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