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強化與東協及南亞國家合作交流以聯盟或跨校整合方式辦理計畫申請及經 費使用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4月24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 1070044236B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國際文教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