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26
人,瀏覽人次:
9166908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補助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7月1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110381104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0年9月11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100381421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 點,並自110年8月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1103801160號函修正發布第10點, 並自110年8月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111年7月1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110381104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縣(市)接受中央計畫型補助款項納入預算證明
附表二-○○年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經費請撥一覽表
附表三-○○年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經費執行情形表
附表四-○○年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工程進度執行表
附表五-○○年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工程督導查核紀錄表
附表六-○○年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成果照片資料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要點執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六日至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 日止。
〔立法理由〕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爰 修正本要點之執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