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辦理傳統市集公共設施改善補助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7月1日經濟部經中字第1110381104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處務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要點執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六日至一百十二年六月三十
    日止。
〔立法理由〕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爰
修正本要點之執行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