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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書審查參考規範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經濟部經授地字第 10220900262號函停止適用,並 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礦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經濟部經授地字第 1012080013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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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經濟部經授地字第 10220900262號函停止適用,並 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