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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經濟部能源局對民間團體辦理能源領域會議及活動補助或捐助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6月10日經濟部能源局能綜字第 1020100223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國營經濟事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4月14日經濟部能源局能綜字第0970101056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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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6月10日經濟部能源局能綜字第 10201002231號令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1-成果報告表
附件2-經費支用報告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