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28
人,瀏覽人次:
82451306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隘門及林投濱海遊憩區禁止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澎管字第10 603004324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澎管字第10 603004324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圖-隘門及林投濱海遊憩區禁止事項範圍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