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1000622243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