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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99年(第21屆)金曲獎報名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1000421272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2年5月6日行政院新聞局(82)強廣一字第 08565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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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2月10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0980421375B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9點(原名稱:金曲獎報名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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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行政院新聞局新版三字第 1000421272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第21屆金曲獎流行音樂演奏類報名表
附件-第21屆金曲獎流行音樂演唱類報名表
附件-第21屆金曲獎音樂錄影帶類報名表
附件-第21屆金曲獎特別貢獻獎推薦表
附件-第21屆金曲獎最佳專輯包裝獎報名表
附件-第21屆金曲獎傳統暨藝術音樂類報名表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