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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有線電視頻道規劃變更參考指標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5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5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941028440號函修 正發布附件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 09505148360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4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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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5月2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營字第09941028440號函修 正發布附件
附件下載
附件-系統經營者申請變更頻道應檢送文件
法規異動
修正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