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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公教志工志願服務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24505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人事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3月20日行政院(八十五)臺人政力字第0877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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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6月20日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 0910023375號函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5點(原名稱: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實施志願服務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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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0940062284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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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3月5日行政院院授人法字第1010027206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 ,並溯自101年2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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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4年2月5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 1040024505號函發布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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