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立醫療機構各級別師級人員員額比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1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50200321號令、銓敘部 部特一字第0952720309號令會銜發布自95年8月1日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