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透明消費資訊及加強管理市售包裝食用醋產品,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爰訂定「包裝食用醋標示規定」,其要 點如下: 一、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本規定適用範圍。(第二點) 三、調理食醋標示規定。(第三點) 四、合成食醋標示規定。(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