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青年參與國內地區志願服務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參字第10123612451號令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青年輔導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