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要點所定重要策略性產業之範圍如下: (一)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次世代通訊。 (二)資訊及數位、資訊安全、精準健康、國防及戰略、綠能科技、 民生及戰備、亞洲矽谷、生技醫藥、智慧機械、循環經濟、新 農業產業。 (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四)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辦理之公共建設及主辦機關依 其他法令規劃之公共投資案。 (五)具升級或轉型需求之產業。 (六)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政策方向之產業或公共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