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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文化部補助莫拉克颱風受災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扶助演藝團隊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文化部文藝字第 10220071362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文化建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1月27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0983422070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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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參字第10120079963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文化建 設委員會補助莫拉克颱風受災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扶助演藝團隊作業 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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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文化部文藝字第 10220071362號令廢止,並自即日 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計畫書封面格式、計畫撰寫格式及相關參考文件
附件二-年度工作摘要及進度表
附表三-執行情形季報表
附件四-成果報告書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