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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園字第10330113621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文化建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月4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授資籌四字第0982117779-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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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5月10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文 資籌秘字第 1013003623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7點、第13點, 並自101年5月20日生效(原名稱:臺中創意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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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資園字第10330113621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