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94
人,瀏覽人次:
9114153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 111495271A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農業發展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0 0149000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4月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02 149027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5年9月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05 1494093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0 71493711A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 071494876A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 111495271A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
附件
法規異動
修正
四、前二點違規次數計算,係以行為人曾受裁罰處分合法送達之次日後, 自最近一次違規行為日起回溯三年之期間,為次數之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