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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診療紀錄應記載事項與其製作保存方式及保存年限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4年3月18日農業部農防字第1141875368號公告訂定全文4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農糧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4年3月18日農業部農防字第1141875368號公告訂定全文4點,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與紀錄表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