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輸入植物檢疫物免繳驗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目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7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四字第11 01494510A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林業

法規異動

修正

四、未帶有樹皮且來自非光肩星天牛發生國家或地區之裁製類木材、未帶
    有樹皮且來自非光肩星天牛發生國家原木類木材、來自光肩星天牛國
    家或地區蓋有符合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第十五號標準(ISPM No.15)
    之檢疫處理章戳之未帶樹皮裁製類木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