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獎勵水產校院畢業生上漁船服務所需之補助。 二、辦理漁業通訊改進及業務推展之補助。 三、辦理水產技術研發與服務推廣之補助及費用。 四、管理及總務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