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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走私進口動物及其產品處理方式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61479771號函自96年 12月13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畜牧獸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9年3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9)農牧字第 9050130A號函訂定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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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6年5月2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6農牧字第86050374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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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88年5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八)農防字第88500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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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12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61479771號函自96年 12月13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