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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工作補貼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100508741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090505832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點,並自109年5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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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0905076281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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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100508741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工作補貼計畫」申請書
法規異動
修正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