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主管機關辦理勞資爭議依職權交付仲裁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3字第1000125727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自中華民國100年5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勞資關係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