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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機動車輛類—粉碎分類處理業)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30046066號公告發 布自公告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廢棄物管理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20046767號公告訂 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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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3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930046066號公告發 布自公告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表1-廢車殼進廠 (場) 紀錄表
表2-再生料出廠 (場) 紀錄表
表3-廢車殼粉碎分類處理業操作日報表
表4-廢車殼粉碎分類處理業操作月報表
表5-緊急 (例外) 情形通知單
表6-文件補正通知單
表7-廢車體(殼)進廠非允收物檢驗扣重標準表
表8-廢車殼處理量證明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