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作業方式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8月1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1060061867號公告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民 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發放標準)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廢棄物管理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