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行政院院臺消保字第 1100165017號函修正發布第4 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消費者保護

法規異動

修正

四、本會原則上每二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
    推委員一人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