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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法院辦理民事案件調查、民事執行暨非訟事件執行人員出差旅費支給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0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5月2日司法院(92)院臺會字第11613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司法
/
院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8年10月20日司法院(78)院臺會字第07396號函訂頒;並自79年1 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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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9年1月17日司法院(79)院臺會字第01354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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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5月2日司法院(92)院臺會字第11613號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