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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回流續航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國家文官學院國研字第104040002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3點
法規體系:
/
考試
/
院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國家文官學院國研字第1040400023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3點
附件下載
表1-100年至102年訓練人數
圖1-GAPLS課程領域及課程模組示意圖
表2-100年至102年待加強之能力
附錄1-文官核心價值內涵與行為內涵
圖2-關鍵核心能力精進課程之內涵
表3-關鍵核心能力精進課程之主軸及相關課程
圖3-國家文官學院回流訓練實施方式
附錄2-文官回流訓練學習地圖
預期效益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