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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察院監察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2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2年2月1日監察院第2屆第2次會議決議廢止
法規體系:
/
監察
/
院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37年6月8日行憲第一屆監察院集會第二次預備會議通選訂定發布 全文 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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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43年3月23日監察院監臺院議字第376號令修正發布第 1條、第 2 條、第 4條、第 5條、第 6條、第 8條、第 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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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54年7月24日監察院監臺院議字第 2067號令修正發布第2條及第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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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2年2月1日監察院第2屆第2次會議決議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