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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受理拾得遺失物處理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6)北市秘公字第 106306438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行政管理類
/
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6)北市秘公字第 106306438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