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受理拾得遺失物處理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6)北市秘公字第 106306438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行政管理類 / 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目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