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業務權限委任委託臺北市各區公所執行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0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民區字第1106023353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業務權 限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作業要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修正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