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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亞太經貿服務中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10410900號函自 104年1月3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人一字第09930710200號函訂頒 ;並溯自99年7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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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10410900號函自 104年1月3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