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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庫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買賣審查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產業動字第 10960086112號令廢 止,並溯及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農林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4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府建三字第89036424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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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6年12月12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產業農字第09633870000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第4點、第5點、第6點、第7點及第10點,並自96年9月 1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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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產業動字第 10070002400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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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109)府產業動字第 10960086112號令廢 止,並溯及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附件下載
販賣同意文件申請書
加工品清單
交易總表格式
販賣業者切結書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