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1
人,瀏覽人次:
89481493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公所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3)北市產業農字第1033 4680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3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農林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3)北市產業農字第1033 46801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3點,自104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案件統計表
附件2-購置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會勘人員需用裝備經費基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