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推動食安五環計畫農業部分補助申請須知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2月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11)北市產業農字第111300 68661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第3點,並自111年2月11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農林管理目

法規異動

修正

一、計畫目的:辦理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推動行政院所訂獎勵地方政
    府落實食安五環改革政策計畫中,導入實習植物醫師輔導農業生產安
    全及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防治、辦理蔬果農產品檢驗工作監測食材安全
    性。

三、申請單位資格:本市各級農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
    所指定之區檢中心、從事本市農業推廣輔導工作之法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