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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北市教綜字第1103020878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職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職字第100333383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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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綜字第 1044349820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點(原名稱: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或性 騷擾事件輔導成效評估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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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北市教綜字第1103020878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自函頒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