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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學學生校際學習及學分抵免或升級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中字第 1083076027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8月3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高國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中字第 100368469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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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北市教中字第 1083076027 號函停止適用,自108年8月30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