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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遊藝場業電動玩具機具補證檢驗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4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北市教社字第09532701400 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國小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1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一北市教四字第4596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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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2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二北市教四字第14452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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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5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五北市教社字第09532701400 號令廢止

附件下載

附件一-臺北市遊藝場業電動玩具機具補證檢驗名冊
附件二-臺北市遊藝場業電動玩具機具補證檢驗申請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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