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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異動申請須知第十點第一項第七款補充規 定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終字第10435838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社會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八北市教六字第8821675600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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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終字第104358385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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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補習班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建築物免辦變更使用執照審查標準表
臺北市補習班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建築物免辨變更使用執照消防安全設備審查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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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