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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北市教終字第 109302466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自函頒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社會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10月1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四北市教社字第0943782300 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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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8月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六北市教社字第 09636132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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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6月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北市教終字第1033599210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 及附表、第7點,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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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北市教終字第 1093024669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自函頒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臺北市各級學校施行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參考大綱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