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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立師範校院應屆公費結業生分發實習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9年1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11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9)北市教人字第8928166800號 函發布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體育及衛生保健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6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76)北市教人字第42491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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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9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79)北市教人字第 0668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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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79年3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79)北市教人字第08557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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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79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79)北市教人字第 1138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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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85年5月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0)北市教人字第 25723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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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89年11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9)北市教人字第8928166800號 函發布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