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44
人,瀏覽人次:
8145485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人字第1004368730 1號函自10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人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育局教人字第8722542000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9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九北市教人字第8926034700號 函修正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90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北市教人字第9027088300號 函修正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3年7月2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九十三北市教人字第09335633500 號函修正發布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人字第1004368730 1號函自10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