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都建字第10632507100號公告溯 及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24日起失其效力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違建處理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