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77 人,瀏覽人次:949688948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廣告物暫行管理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府法三字第90185513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63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1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府法三字第09108087000號令修正 第1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5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法三字第09531815300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第5條、第11條、第54條、第5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 97年6月6日臺北市政府(97)府法三字第09731374300號令修正發 布第16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01年8月8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法三字第10132195700號令修正 發布第5條及第50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6. 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都建字第10632507100號公告溯 及自中華民國105年7月24日起失其效力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