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監理處端正服務態度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0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北市九十交監字第90271772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交通類 / 捷運監理目

法規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