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為人屬故意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得依前點所列裁罰基準加重二 分之一至一倍,但不得逾各法規定之法定最高罰鍰金額。另行為人違 反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行為,如因違反法規之情節、所涉勞工人數、未 依法給付之金額、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所得利益或受處罰者之 資力致有加重或減輕處罰之必要者,應於裁處書內敘明理由,於法定 額度內裁罰,不受前揭統一裁罰基準之限制。
三、本府處理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表格內容請參閱附件)